合肥徽院租赁负责人疑似失联!交了一年房租住5个月就要被赶走?

来源:合肥晚报 2020-04-23 08:50:11

交了一年的房租给中介,才住了5个月,就被房东通知“卷铺盖走人”……在滨湖新区新地城公寓租房子的小林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记者调查获悉,和她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多人。目前,中介公司合肥徽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徽院租赁)负责人疑似失联,包河区住建局等部门已经介入此事。

【租客】

交了一年房租,住5个月就要被赶走

小林(化名)是外地人,去年11月中旬,她和朋友通过徽院租赁负责人租下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房子在滨湖新地城某栋楼的1815室,位于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附近。

当时一次性向中介公司缴纳了22750元,当中有12个月的房租、1个月的押金,还有650元是中介费。记者从小林和中介签署的合同上看到,租赁期限是2019年11月16日到2020年11月15日。

4月20日,突然来了一男一女找到小林,说自己是房东,要收回房子。“房东说好久没有收到中介的租赁费了,让我们尽快搬走。”小林一下子蒙了,房子的租期是到今年11月中旬,于是她赶紧发微信给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但对方没有回复。

和小林有同样遭遇的是住隔壁1814的住户小朱。小朱告诉记者,年初和徽院租赁签了租赁合同,租下了二室一厅的房子。当时房租、押金、中介费都是直接转给徽院租赁的负责人的。“现在我也找不到这个人了,还被房东的亲属通知让我这段时间尽快搬走。”

记者从小朱和徽院中介签署的合同和转账记录看到,小朱当时一次性交了11900元给一个名叫丁正伟的男子,其中500元是中介费。按照合同,小朱租的房子是在今年7月17日到期。

【房东】

3月应该收到的房租,中介至今没支付

4月21日上午,记者联系小林所住的1815室的房东张女士。张女士说,去年自己把房子委托给了徽院租赁,一开始房租是能正常收到的。按照当时的委托合同,每3个月支付一次房租。今年3月1日,租赁公司就应该交最新一期房租。

“一开始我也联系过丁正伟,对方说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希望能稍微等等。”张女士称,自己当时也没有太在意,可是如今都4月下旬了,还是没有收到房租。去了小区物业才知道,租赁公司的人已经跑了。

“我的房子和我爱人弟弟的房子一共有三套,都在这个小区,都是一起委托给徽院租赁的。但最近都没有收到房租。”现在打电话给丁正伟,要么是关机,要么无人接听,最近不少房东都在找这个租赁公司。

“我和租户都是受害者。”张女士表示,小林在外工作,花那么多钱租个房子也不容易。“我现在已经和对方说,给她一段时间宽限一下,让她尽快找到其他的房子搬出去。房子我们想在5月收回来,今后也不准备再出租了。”

【探访】

中介办公地大门紧闭,负责人疑失联

4月21日上午,记者赶到合肥徽院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地点——滨湖新地城1栋620室。来到620门口发现公司大门紧闭,门口也未悬挂任何公司招牌,记者在门口敲门多次无人开门,等了近一个小时,也没有人出现。

记者看到,620房门上贴有多张纸条,写有:“我是租户,不是丁正伟,丁正伟三个月前把房子租给我了。我也是受害者,请勿打扰。”同时还提供了一个微信二维码,邀请新地城受害者进入维权群,一起找丁正伟。记者扫码发现,这个二维码已经过期。

“这几天陆续有人来找这家公司,但是房门一直都是关着的。”记者从新地城物业公司了解到,最近也有租客前来反映情况,但此事与物业无关,建议受害者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公开资料显示,丁正伟是合肥徽院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去年4月29日成立,经营范围为房屋租赁、托管服务。记者多次拨打丁正伟电话,均提示关机;他的微信也无法添加。

【警方】已有多人报警,经侦部门在摸排

目前,房东和租客在通过各种形式维权,不少人向辖区报了警。房东张女士告诉记者,4月20日她已经就租赁公司失联的事情报警求助了。21日中午,记者从滨湖派出所了解到,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来到派出所报案,称通过这家中介公司租了房子,现在联系不到公司负责人,租金要打水漂了。

“每天都有好几个人来,具体多少人报案还没统计。”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此事暂时还没立案,经侦部门也在摸排,到底属于是合同纠纷还是诈骗,目前暂时还不能确定。

【包河区住建局】已经上报上级部门,将调查处理

4月21日下午,记者将小林、小朱的遭遇向包河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租赁科报告,该科室工作人员称,最近的确接到了类似的反映,反映徽院租赁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的问题。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们已经把此事上报给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后续我们还会关注此事,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租赁协会】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最近,小林、小朱类似的遭遇并非个例,前段时间,合肥嗨客公寓就拖欠数百名房东房租,以致出现租客交了钱房东未收到,租客要被赶走的情况。

4月上旬,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就发布了租赁风险提示函指出,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存在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风险,出现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业主(房东)租金,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

为此,提示函说,房东和租客要多渠道了解租赁公司在市场上的口碑,选择正规且市场信誉高的租赁企业,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等信息。

租客在支付房租时,要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方式,比如按月或者按季度支付,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防止企业经营等问题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此外,在合同约定期内,租客要与其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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