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成都困难企业公积金可缓缴或降比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0-02-27 15:12:53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实施细则》。《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2月26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企业稳岗复产,帮助企业纾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这一政策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Q:如何认定“困难企业”?
A: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降比/缓缴的,一般应通过职代会、工会等决策程序确定。鉴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发突然,情况非常特殊,并且大量企业尚未正式复工,难以进行有效的职工协商并召开职代会、工会会议,本次降比缓缴申请明确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认定。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也体现政府的主动担当与作为。希望企业职工多从企业生存发展的大局长远考虑,与企业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Q:如何选择降比、缓缴的情形?
A:因受疫情影响申请降比缓缴的企业,包括各类企业,无所有制区分。降比与缓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企业在提出降比、缓缴公积金申请时,要综合评估受疫情影响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程度,统筹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尽量减少对职工权益的影响。一般首选降低缴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与企业困难大小相匹配;困难特别大的企业,可申请缓缴。

Q:如何了解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A:企业可通过“中国.成都”门户网站——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回应关切中的“成都市明确相关部门分工”,查询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仍不能准确判断行业主管部门的,可咨询12345(成都市市民服务热线)。

Q:如何把握降比/缓缴的时限要求?
A:企业最迟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全辖20个服务部提交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的《降比或缓缴申请表》。企业申请降比或缓缴的期限,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Q:如何把握降比/缓缴的基数?
A:企业一般应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参照《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企业可将降比期内的当期实发工资作为基数。

Q:如何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A:企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的困难情况认定后,企业经办人员先通过12329热线在全辖20个服务网点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再按照预约时间到所预约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Q:如何把握降比/缓缴期内职工个人可继续正常缴存?
A:企业申请降比/缓缴期间,允许职工按照降比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继续缴存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办理方式仍然由企业代扣代缴,并由企业经办人员预约现场办理,通过按月补缴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完成个人缴存。

Q:如何理解民企降比后的差异化缴存?
A:已办理单位差异化缴存的民营企业最低缴存比例为5%。申请降比后,这些企业可在1%~12%的范围内继续保持差异化缴存状态。

Q:降比/缓缴期满后如何处理?
A:申请降比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至缴存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无须补缴降比期间的部分。申请缓缴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缓缴之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并补缴。补缴比例低于5%但不低于正常缴存基数1%的,应与职工协商,并经职代会或工会审议通过。申请降比/缓缴企业在期满后,若企业经营状况仍未好转,需要继续降比或缓缴的,应在期满前10个工作日,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向开户地所属公积金网点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疫情期间成都困难企业公积金可缓缴或降比
来源:华西都市报2020-02-27 15:12:53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实施细则》。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