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咋管理 全民参与修条例

来源:北京晚报 2020-01-08 19:05:38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本月12日召开,截至目前,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在过去的一年中,人大对立法的主导作用不断得到强化。2019年8月,一场“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1.2万余名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走进街道社区,围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面对面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不到4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条例修改。这是本市首次在法规草案形成阶段,就将拟修改的内容通过三级人大代表向群众征求民意,这也是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次新尝试。

变化

越来越多的人能把垃圾分对分好

“去遛狗啊,雪天路滑,慢着点儿。这垃圾您给我吧,呵,您都给分好了。”上午9点,东城区永铁苑小区4号楼下,整齐摆放着绿、灰、蓝三个擦拭干净的垃圾桶,戴着绿袖标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张朝玲从居民手中接过两个垃圾袋。打开第一个垃圾袋,只见里面装着择下的烂菜叶和剩饭菜。张朝玲将这袋垃圾一股脑倒入绿色的厨余垃圾桶内,随后,戴着手套的手在桶内扒拉来扒拉去,确定倒入的全部是厨余垃圾后,她才放心地盖上了垃圾桶盖。紧接着,她打开第二个塑料袋仔细查看,用过的脏纸巾、沾满油污的泡沫包装盒、烟头……确认袋内的垃圾无误后,她又将垃圾连同袋子一起丢入“其它垃圾”桶内。“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提高了,越来越多的人能把垃圾分对、分好。”上岗近半年的张朝玲,感觉到了明显的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016年以来4次对垃圾分类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垃圾分类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分拣,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迁,更是一种好习惯和新时尚。2019年5月底,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设定相应罚则,杜绝混装混运现象。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自此,从2012年便开始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启动修改。

尝试

首次组织万名三级人大代表下基层征民意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但随着转型发展,本市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亟须开展修改工作。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将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2019年8月,一场“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走进街道社区,围绕是否应该总量控制、是否应该禁止或限制一次性用品等8个关键问题,面对面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

“这是本市首次在法规草案形成阶段,就将拟修改的内容通过三级人大代表向群众征求民意,这也是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次新的尝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马曙光表示。

在活动中,市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带头深入基层听取民意,各区、街、乡、镇的领导也都起到了带头作用,对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全面的推动和带动作用。

“你们认为,到底该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才能让大家自觉完成垃圾分类?”“罚则如何定比较合适?”“垃圾不分类,除了进行经济处罚,是否还要纳入诚信体系?”“该不该限制过度包装?”……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在去年酷热的8月,实地探访,召开座谈会,与物业、餐饮、垃圾分类企业、社区工作者及居民代表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

一些区、街、乡、镇还结合自身不同的情况,想出了各有特点的高招。东城的部分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现场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制作并派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将宣讲内容编入快板、相声、京韵大鼓等,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工作进行宣讲。在征求意见方面,开展问卷调查、有奖问答、积分兑换等互动活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有的单位选区代表还直接运用单位内部网络进行网上宣讲和征求意见。通州区永顺镇则启用了代表联系选民微信群网络平台,把通知、征求意见表都发到微信群里,仅仅花了半天时间,就将几项工作全部部署到了村、社区和人大代表手里。第二天,群里就反馈了征求意见的情况。意见汇集并形成报告后,再原汁原味反馈到区人大。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市500余位市人大代表、3000多名区人大代表、近8500名乡镇人大代表,总计1.2万余名代表深入全市247个代表之家、2348个代表联络站,直接听取24万余名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环卫工作者及4170个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万名代表下基层征意见,最大限度“开门立法”,汇集民意民智,推动良法善治。

数据

代表群众意见被纳入条例中

“通过万名代表下基层活动,我们感受到代表和群众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也有很强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意愿,征集到的意见与修法建议高度契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表示。

比如,群众高度认同垃圾减量和分类。参与此次征求意见的24万余名群众中,据统计,有88%的人赞成实施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有92%的人赞成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有94%的人认为应当限制商品和快递的过度包装。

有88%的群众认为对居民垃圾分类义务做出强制性规定很有必要,有90%的群众赞同对违法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设定罚则,有91%的群众认为应加强信用惩戒,有96%的群众赞同应当加大对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的处罚力度,有95%的群众认为应当建立分类收运监督职责。

那么,又有哪些征集来的意见被纳入到条例修改中呢?

“只要市民形成高度共识的,就是此次要纳入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只有群众形成了高度的共识,我们才有修法的基础。”郝志兰表示。

不分类投放垃圾到底会不会处罚?怎么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很多市民都十分关注这一垃圾分类的新要求。在此前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时,条例草案送审稿曾提出,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且拒不改正的,拟处200元罚款。不过,为了体现“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精神,很多代表和市民提出的“教罚并举”这一建议被纳入到最终通过的条例中。修改后的条例,遵循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设定了先劝阻再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再进行处罚的措施。同时,受处罚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建议规定商场超市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宾馆和餐饮企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大收运企业混装混运处罚力度,简化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个人违规投放应当多宣传教育、慎用处罚和信用惩戒等。“这些意见建议均已被吸收到修改条例中。”郝志兰表示。

进展

今年拟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9年11月27日,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本市垃圾分类将步入法制化、常态化、系统化轨道。

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社会共治、法律责任,这16个字,是此次条例修改突出的重点。如今,垃圾分类将不仅仅停留在“倡导”层面,而是成为全体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责任”。不仅如此,垃圾分类不仅限于个别街道或是小区的“试点”层面,而将在全市所有单位、社区、乡村、公共空间全面推行。

虽然条例修改已告一段落,但市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的工作并没有结束。记者了解到,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此开展监督,市、区、乡镇三级人大将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联动执法检查,推动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实施,使垃圾分类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时尚。本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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