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石家庄讯:12月25日,栾城区政府公开平台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窦妪镇南赵台村30亩土地。
截图来源:栾城区政府公开平台
该批次涉及1个地块,土地权属为窦妪镇南赵台村农民集体;地块位于新元高速以东、中兴大道南侧、宏泰大街以西、展馆南路以北。地块批准面积2.0000公顷(其中耕地1.8898公顷,农村道路0.0982公顷,田坎0.0120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该批次征收涉及窦妪镇南赵台,面积2.0000公顷(30亩),属Ⅱ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360万元。青苗补偿费4.5355万元,无地上附着物依补偿费。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地块的征地补偿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窦妪镇政府,由窦妪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安置办法: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南赵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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