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据苏州市住建局消息,苏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期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两项目分别被罚款28.49万元、27.66万元。资料显示,苏州福景房地产实际控制方为富力地产。
根据处罚通报显示,苏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地2018-WG-28号地块五(桩基工程及11#楼)工程项目建设中(面积:2848平方米,合同价:2660万元),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25日擅自施工。
苏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地2018-WG-28号地块四物业用房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中(面积:998.35平方米,合同价:2740万元),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25日擅自施工。
通报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故予以立案。
资料显示,上述两宗地块位于苏州市东太湖路南侧、天鹅港大街西侧,整宗地块用地面积为85284.4平方米(127.93亩),共包含五宗小地块,由富力集团于2018年11月7日底价摘得,成交总价27.4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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