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互联网金融没改变金融风险属性 传染性更强

来源:新京报 2019-12-18 09:11:27

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12月17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主办的“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因故未能到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代为致辞。潘功胜在致辞稿中提到,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传染性、涉众性反而更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风险也更加突出。

非银支付、网络借贷等领域监管框架基本确立

潘功胜回顾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和监管的历程。“2010年前后,在新一轮信息科技浪潮的助推下,我国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几乎覆盖了金融业所有领域。其中非银行支付发展水平居世界前列,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对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效率、水平有着极为明显的积极作用,在推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潜力和价值。”潘功胜也认为,快速发展中,一些业态创新跑偏,从业机构良莠不齐,行业生态不断恶化,风险持续积累扩大。

2016年以来,经过人民银行牵头十七个部门和各级政府开展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潘功胜认为,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他在致辞稿中指出:一是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在营网贷机构数量从整治之初的近万家下降到不到五百家,业务规模和涉众人数大幅减少,从业风险得到明显缓释。果断出手打击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避免了一场大规模虚拟资产泡沫风险。坚决整治校园贷、现金贷、网络炒汇,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了增量风险。

二是边整边改,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非银行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完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无牌网络资管业务、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明令禁止,划清了底线。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网联公司、百行征信成功运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建设的风险监测技术系统不断完善。三是积累了丰富的新金融活动监管经验,探索出了有效的监管协作机制。

应透过眼花缭乱的名词甄别业务活动实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积累、扩大、暴露到此后持续至今的清理整顿,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教训非常深刻,值得认真反思总结。”潘功胜提到三点内容,其一是“各方一度对互联网金融的属性认识不到位”。他认为,互联网金融仍然是金融,金融科技也是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要根据法律关系、业务实质做出判定,概念游移和科技外衣改变不了金融本质,无论是FinTech还是TechFin,无论是ICO还是STO,都应透过眼花缭乱的名词甄别其业务活动的实质。

潘功胜还在致辞稿中指出,“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传染性、涉众性反而更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风险也更加突出。一方面,由于跨界、跨区域交叉混业特征、风险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另一方面,接受服务的多维长尾客户风险识别能力不高、损失承受能力有限、潜在的社会危害更严重。”

此外,潘功胜强调,部分市场主体不尊重金融规律,激励扭曲。在技术快速迭代更新的大背景下,真技术、假技术鱼龙混杂,一些市场主体缺乏足够的识别能力,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突出,技术应用未经审慎的论证和实验,过于强调技术,缺乏对金融规律的尊重和敬畏,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很可能留下遍地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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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主办的“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因故未能到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代为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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