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9-12-05 16:47:49

中国网地产石家庄讯:12月5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关于印发《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知

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国网地产

《方案》显示:征收范围为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东至107国道、南至恒山立交桥、西至车站西街、北至晨光路立交桥。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


以下是方案全文:

正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改善正定县铁路宿舍周边环境,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加快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县政府决定对正定县铁路宿舍进行房屋征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东至107国道、南至恒山立交桥、西至车站西街、北至晨光路立交桥。

二、征收主体

正定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正定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等7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正政〔2015〕16号文)规定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

五、签约期限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下达45天内。

六、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性质和面积的确定

结合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有证认证、无证认定”的原则进行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性质和面积确定。即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性质、面积及房屋性质、面积,以不动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无不动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批准文件的,由相关部门做出书面认定,按其认定结果处理。

七、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与安置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执行。

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公摊补助以及构筑物、附属物和装饰装修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朝向、楼层、新旧程度、配套设施、容积率、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确定。各类被征收房屋及同区域住宅楼房评估市场平均价格为:

1、非成套平房评估市场平均价格为10083元/平方米。

2、非成套低层楼房(独门独院)评估市场平均价格为10191元/平方米。

各类房屋公摊补助系数详见附表。

构筑物、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二)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

原地安置。

(2)产权调换方式

产权调换原则为等价交换、贴近面积安置,计楼层差价。

计算方法为:产权调换面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公摊补助)÷产权调换房屋评估市场平均价格。

产权调换房屋评估市场平均价格为8530元/平方米。

(3)构筑物、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4)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房顺序

按签订补偿协议的顺序选房,先签先选。

(5)被征收人在贴近面积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后,剩余建筑面积小于预选房屋建筑面积一半的,不可扩套,据实结算;剩余建筑面积等于或大于预选房屋建筑面积一半的,可再选一套,面积差额部分按市场平均价格853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

(6)过渡方式及过渡期限

被征收人自行过渡,过渡期限30个月。

(7)产权调换房屋交房标准详见附表2。

八、公产房的征收补偿与安置

原则上原地安置,不低于原有住房面积安置。其他事项参照本方案第七项的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与安置办法执行。

九、国有土地上生产办公及其他房屋的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经评估作价后一次性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费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和装饰装修的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2、产权置换

置换标准按实际建筑面积1:1置换,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不再进行置换。土地使用权证载范围内的独立院落空地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超出可置换面积部分执行市场价,低于可置换面积部分经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十、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职工工资补助、物资设备搬倒费

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职工工资补助:有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涉及停产停业的,给予停产停业职工工资补助费,按照实有职工人数和全县上年度人均工资标准核定,计发期限为6个月;有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涉及停产停业职工工资补助费的确定:1、职工人数由工作组成员据实认定;2、停产停业职工工资补助按1000元/人的标准补偿,一次性发放。

涉及物资设备搬倒费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十一、其他补偿

(一)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6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选择货币补偿的计发1次,选择产权调换的计发2次。

(二)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按合法建筑面积19元/平方米/月标准执行。

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计发12个月;选择高层住宅的,合理建设工期为30个月,首次计发24个月,以后六个月计发一次,至交房为止。

实际过渡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临时安置费按《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器及其他设施迁移费

有线电视迁移费50元/户,电话迁移费88元/部,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迁移费250元/台,空调迁移费:柜机250元/台、分体壁挂机200元/台、窗机150元/台,选择货币补偿的计发1次,选择产权调换的计发2次;暖气片拆除费60元/组、家庭小锅炉拆除费100元/台,计发一次。

十二、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处理

征收范围内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并清场的,按《关于印发正定县周汉河景观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拆违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政〔2013〕39号)规定给予补助,二层以上建筑给予460元/平方米的补助;平房给予330元/平方米的补助;简易建筑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补助。

征收范围内涉及违建房屋围墙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按正定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45号规定,按照275元/m³的标准予以奖励。

十三、搬迁奖励

在签约期限30日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将房屋腾清交付的,每宅给予壹万元奖励。31日至4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将房屋腾清交付的每宅给予伍仟元奖励。超过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5日办理的,不再给予搬迁奖励。

上述奖励外,并给予以下奖励: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户免费安置一个储藏间;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给予储藏间2万元奖励。

十四、其他事项

(一)自发布征收范围公告之日起,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房屋不进行补偿。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违法建设的,不予补偿。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

十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项目指挥部负责。

附件:1.各类房屋的公摊补助系数

2.高层住宅楼交房标准及楼层价格

附件1

  各类房屋的公摊补助系数

项目

房屋分类

套型公摊补助系数

住宅房屋

非成套平房

0.2617

非成套低层楼房

0.1951

成套单元楼房

0.1585

附件2

  产权调换房屋(高层住宅楼)交房标准及

  楼 层 价 格

  一、交房标准

  1、外墙:外墙涂料;

  2、楼梯间:踏步为水泥面,楼梯平台地面为高级地板砖,墙面为无机耐擦涂料,顶棚为环保乳胶漆,栏杆为圆钢栏杆、扶手,防火门;

  3、单元门厅:地面高级地板砖,照明灯、应急灯安装到位;

  4、走廊:地面为高级地板砖,墙面为无机耐擦涂料;

  5、门:单元门为可视对讲门,入户门为品牌防盗门安装到位,室内门预留垭口;

  6、窗:塑钢窗,双层中空玻璃;

  7、室内:顶面、地面、墙面为毛坯;

  8、厨房:地面、墙面、顶部为毛坯设计,预留水龙头接口、下水道地漏接口;

  9、卫生间:地面、墙面、顶部全部为毛坯,预留给排水接口、洁具位置;

  10、电梯系统:高档品牌电梯;

  11、燃气系统:燃气管道入户;

  12、供暖系统:地暖;

  13、电:管线铺设到位(暗埋),开关、插座到位;

  14、弱电系统:室内预留宽带、电话、有线电视接口;

  15、给水系统:钢塑复合管与PPR管;

  16、消防系统:消防栓及自动报警系统;

  17、分户抄表: 每户独立水、电、气供应系统;

  18、层高:标准层层高2.9米;

  19、小区智能安防系统:中央集控分户可视系统,住宅设有红外线监控器和门磁,小区围墙及商业部分设有高科技安保系统,地下车库监控系统、可视探头监控系统;

  20、其他:每层均设置楼层指示灯、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系统。

  二、高层楼层价格(均价8530元/㎡)


(责任编辑:)
网站无障碍
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来源:中国网地产2019-12-05 16:47:49
中国网地产石家庄讯:12月5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关于印发《正定县铁路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知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