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中山市安居立业,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全市高层次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及全日制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本次优惠政策是根据以往基础进行的再调整,分别针对:高层次人才(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第七到第八层次)及全日制研究生,以及紧缺适用人才。相比此前政策,本次的贷款优惠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这一新群体开放,将有更多人受益其中。
一起来看看最新升级版优惠政策吧:
高层次人才(第一到第六层次)
持有中山市人社局颁发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第一到第六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上浮1倍的贷款额度,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两人以上申请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高层次人才(第七到第八层次)及全日制研究生
持有中山市人社局颁发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第七到第八层次)及在中山市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上浮30%的贷款额度,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2万元;两人以上申请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04万元。
紧缺适用人才
持有中山市人社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的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两人以上申请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以上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还可享受优先放款。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是在全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背景下出台的配套政策,目前,该优惠政策仅针对首套自住住房。
目前,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或“新三百”计划培育的骨干企业中的人才,在中山工作满1年(以在中山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可凭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在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最高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如家庭中夫妇均属满足上述人才相关资质,可再上浮20%的贷款限额,即达到封顶的96万元贷款额度。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执法科科长陈嘉颖表示,在此基础上,本次实行的人才购房贷款优惠调整,针对不同类型人才分别给予了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使得高层次人才得以在购房时获得更多红利,以鼓励其留在中山安家立业。“今后,针对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调至最高160万元,与之前相比,上浮了66%。”陈嘉颖告诉记者。
截至2019年12月6日前,上述政策修改仍将继续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zsgjj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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