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使全省社会信用环境更加良好,政策服务环境更加优化,金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逐步构建健康顺畅、规范有序、富有辽宁特色的金融生态体系,全面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方式探索设立省、市金融法庭
《意见》提出打造诚信政府,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切实履行向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依法依规限时偿还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逾期欠款。健全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促进个人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共联。鼓励各市出台政策,金融机构高管配偶子女就业就学、住房落户可获支持。金融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职称评定方面可享便利。
《意见》要求建立金融债权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机制,对金融案件集中协调执行,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探索设立省、市金融法庭,实现对涉金融案件的专门集中管辖以及金融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灵活运用奖励资金,对服务民营企业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监管禁止向企业违规收取附加费用
利用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机制,建立金融领域人员定期交流机制。鼓励辽宁大学等高校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金融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加快辽宁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推进设立自由贸易账户,进一步简化外汇收支手续,深化跨境资金池等业务功能。严禁向企业收取不符合规定的附加费用。
督促金融机构减免服务收费、优化服务流程、差异化制定贷款利率下降目标,严禁向企业收取不符合规定的附加费用。规范企业融资相关的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手续费收费行为,合理制订收费标准。
应对“一行一策”制订风险化解方案
加强对地方中小法人银行的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地方中小法人银行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一行一策”制订风险化解方案。统筹谋划全省城商行整合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现代银行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及时做出风险提示。
加强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监管,严禁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清理查处企业非法金融业务。严格实行互联网金融机构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加强各类交易场所监管,严禁开展连续集中竞价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和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各类地方金融业态和金融活动的精准监管。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方月宁
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近日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了解到,我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续规模已突破11万亿元,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上新台阶。
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达3.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三成,累计净融资约9000亿元,占当期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7%,成为社会融资增长的重要支撑。
9月2日,交易商协会修订发布《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专家指出,债券市场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方面有着独特优势,能够通过金融手段引导、推动这些战略的实施。这反过来也推动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多样化、规模化,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合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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