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房用地采用收益还原法,以市场正常租金和合理投资收益率进行评估,最*低可至基准地价的70%,有效降低了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如:在整体建设租赁住房用地成交价格上,新站区为150万元/亩,瑶海区、经开区200多万元/亩,约占市区国有出让用地平均地价的1/4左右。
增加供应途径,探索租赁用地供应方式。对整体建设租赁住房的,除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应外,还明确在市场前期培育过程中,可参照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对国有房屋租赁公司供应。对配建租赁住房的,按总量平衡原则,采取“定租赁住房配比、竞地价”的方式,按招拍挂方式供应。
我市在长效机制方案中,以最强的力度,出台了全国最*优惠的住房租赁税费政策,方案已经国务院签批、住建部备案。相关政策待税务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即可实施。
对个人。个人出租自有住房3年内按综合征收率0%征收,3年后按综合征收率1%征收。将符合个税改革相关条件的住房租金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对企业。将现行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减按4%征收房产税政策,扩大到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并对经批准的“商改租”“工改租”住房比照适用。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单独建设的租赁住房、企业配建代建住房无偿移交给国有管理经营单位作为租赁住房的,参照执行公租房税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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