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衍平”:我婚前在岳麓区购买了一套住宅性质房子,面积117平方米,使用商业贷款;爱人也在婚前在长沙购买了一套164平方米的住宅性质房子,也使用商业贷款。2018年底我们结婚后这2套房子不动产权证已经办理好抵押在银行,请问否能将117平方米的那套商业贷款房转为公积金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17〕10号 )规定,借款人家庭(指夫妻双方)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建)房或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家庭已有一套164平方米住房,超过了144平方米,您所述的117平方米住房不可办理商转公业务。 (帮哥 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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