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聚焦>石家庄铁道大学42、43号住宅楼及公产征收决定下达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9-06-25 08:22:14
中国网地产石家庄讯:6月2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于近日发布了《解放大街项目(铁道大学42、43号住宅楼及公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内容显示,依据相关规定,长安区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6月20日对解放大街项目(铁道大学42、43号住宅楼及公产)下达房屋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铁道大学42、43号住宅楼及公产(详见征收用地红线图)。
二、征收主体: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及附着物,构筑物等。
五、补偿标准、方式:详见《解放大街项目(铁道大学42、43号住宅楼及公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其他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应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以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规定征收期限内,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与安置,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工作,在签约期限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完成搬迁;解放大街项目相关单位应协助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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