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发区长期圈地招商困难或将降级或撤销

来源:湖北日报 2019-06-13 10:28:44

开发区,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创新发展的主阵地。

5月底,《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它或将取代1996年7月出台的《湖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步入新时代,如何通过地方法规的废旧立新,推动开发区加快实现动能转换、结构优化、体制创新,焕发新活力?

实施管运分离让开发区更聚焦“主业”

资料显示,湖北省现有开发区103家,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总量的一半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省总量的70%以上。

促进开发区转型发展,破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是关键。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前期立法调研时发现,实际工作中,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容易引起行政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开发区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关系模糊不清,开发区管理机构承担的社会管理事务较重,一定程度上造成开发区主业“缺位”,无法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和投资服务。

对此,条例草案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济管理权,提供投资服务保障。开发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编制开发区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等6项,应当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建立健全以全员聘用制为主的人事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人才交流机制。

条例草案最根本的突破,是实施开发区管理与运营分离,以便有效落实“小政府、大服务”要求。

条例草案规定,开发区可以实施市场化运营模式,管理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投资促进等工作,运营公司负责开发区的土地开发、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发区财政收支纳入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与开发区明确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

循环低碳发展让开发区更添“绿色”

产业发展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核心。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立法调研报告表明,目前全省开发区缺乏统一规划,对不同类型的开发园区没有明确的功能定位,部分开发区功能相近、产业同构,尚未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和园区特色。大部分开发区、开发区大部分产业仍是依赖传统产业粗放发展,基本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新技术融入传统产业不足,产业集群度不高。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加大对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开发区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研开发等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条例草案提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开发区内企业建设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培育高端装备、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

条例草案还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为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的发展格局,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竞争,条例草案对开发区的更名、扩区、升级、降级、撤销等进行了规定,明确省人民政府制定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对开发区实行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项目资金等奖惩机制挂钩。对于长期圈占土地、招商引资困难、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核减开发区面积或者予以降级、撤销。

优化营商环境让开发区更具“人气”

条例草案引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

大家一致认为,开发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也是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条例草案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丰富和完善服务保障有关条款,推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开发区更具“人气”。

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条例草案中应就“优化营商环境”设立专门章节,对行政审批环境、企业经营环境、市场监管与法治环境、公共服务环境等进行分述,增加加大简政放权、实行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条例草案应与自贸区条例、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等相衔接,对涉及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科技服务的内容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更好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招才引智,做好高端人才服务。

有的常委会委员希望,条例草案能进一步吸收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鼓励开发区立足实际情况建设资源共享、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精细化服务的新方法、新模式,为开发区发展增添动力。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湖北:开发区长期圈地招商困难或将降级或撤销
来源:湖北日报2019-06-13 10:28:44
开发区,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创新发展的主阵地。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