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日晚间,阳光100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兴隆阳光100与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与兴隆县阳光100通过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日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以约2.59亿元竞得[2019]3号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据公告显示,[2019]3号地块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大有屯村,此幅地块总面积46,604.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商服用地。此幅地块作为住宅用地时,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作为商服用地时,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为40年。
阳光100表示,[2019]3号地块位于兴隆县高铁新城的核心位置,兴隆县距离北京、天津距离均在150公里以内。
阳光100董事认为,[2019]3号地块位于「高铁门户区」,交通优势明显,周边设施规划合理,即将建成的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使得该县将纳入环首都「半小时经济圈」,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重点,未来建设完成将成为兴隆县的城市名片,能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现金回报和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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