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公众开放工作方案》,就安徽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公众有序开放工作进行谋划并划定推进“时间表”。
省教育厅表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必须以确保正常教学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此外,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下一步,将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利用率,缓解社会公众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此次《方案》特别提出,要明确服务对象,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据了解,2013年,省政府就发布相关意见,鼓励公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阜阳市部分学校的体育场所积极响应。2016年,阜阳市又出台了《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规范、有序地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附:全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推进时间表”。
第一季度(1-3月):制定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4-6月):研制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
第三季度(7-9月):调研指导各地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情况。
第四季度(10-12月):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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