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差异化监管商品房预售款

来源:羊城晚报 2019-01-30 11:11:11

原标题:东莞拟差异化监管商品房预售款

依据开发企业经营规模、诚信履约情况分级监管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差异化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通知提出,根据开发企业在莞经营规模、诚信履约等情况,对其商品房预售款实行A、B、C 三级差异化监管模式。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提出将由开发企业按要求重新申请核定预售款监管等级。等级共分为A、B、C 三级。其中,已加入“诚信联盟”、上一年度全年销售金额达到20亿元以上(包含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项目公司销售金额)的,可申请核定其“打包”的项目为A级监管;其余已加入“诚信联盟”的企业,可申请核定其开发项目为B级监管;未加入“诚信联盟”的企业,或存在拖欠工程款、逾期交楼、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等问题的企业,经核实后其开发项目将直接列入C级监管。

不同级别监管的开发企业在其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受理期限、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额度以及预留工程建设保证金额度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以A级监管开发企业为例,不仅可享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的便利,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达到100亿元及以上的A级监管的开发企业,还可享“按照已售商品房销售金额的5%预留工程建设保证金,其余预售款监管资金直接同意使用”。

相比较而言,C级监管开发企业则实行“先审批、后用款”的监管模式。不仅将其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正式办结时间延至5个工作日内,还要求其在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按已售商品房销售金额的20%预留工程建设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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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差异化监管商品房预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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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根据开发企业在莞经营规模、诚信履约等情况,对其商品房预售款实行A、B、C 三级差异化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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