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交费的停车位 被小区物业公司‘卖’给了别人。”

来源:北方网 2018-12-20 17:16:21

原标题:“我一直交费的停车位,被小区物业公司‘卖’给了别人。”

近日,河西区梅江翠水园业主崔女士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她遇到的烦心事。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翠水园小区今年2月新换了物业,因物业交接不顺畅,导致了一个车位“卖”两家的蹊跷事。

崔女士称,其自2004年入住翠水园以来,一直使用一个固定车位,向泰美嘉物业缴纳车位费至今年年底。今年初,泰美嘉物业撤出,天正物业进驻。今年3月底发现,崔女士车位上停了一辆灰色大众车。崔女士找到大众车的车主,车主说他也交了车位费,不过给的是现物业公司天正物业,他才是争议车位的使用权人。

天正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接受采访称,该公司于今年2月入驻翠水园。原物业公司──泰美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称此前遭遇盗窃,业主资料等全部丢失,未办交接,后部分业主找到物业办公室,才知道约几十位业主此前向泰美嘉物业缴纳了2018年车位费。“新物业未接收原物业费用,不对原物业行为负责。”

记者将情况通报给河西区政府,梅江街道办事处12月6日回复称,经调查了解,崔女士和张先生的车位费都缴给了泰美嘉公司,泰美嘉公司今年1月急于撤出,小区面临无人管理情况,因该小区暂无业委会,由梅江街道办事处物业科牵头,选聘天正物业公司入驻。在本次纠纷中,天正物业公司调解不积极,有推脱嫌疑。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府职能部门有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指导的权力和职责,梅江翠水园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旧交接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交接,职能部门如何监管?是否失察?对此,梅江街道办事处表示,街道物业科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但会加强指导监督,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法律法规管理翠水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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