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美好愿望,是沈阳市棚改工作顺利推进的强大动力。
2018年,沈阳市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任务16348套。市政府要求3月底开工率不低于30%,6月底开工率不低于60%,9月底基本完成全年改造任务,并与各地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在沈阳市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和亲自调度下,沈阳市房产局精心组织、市直部门相互配合、各相关区、县(市)政府积极作为,截至9月30日,全市开工16612套,开工率101.61%,提前完成国家、省棚改任务。
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市政府将2018年棚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市长“挂图作战”、创建国家卫生城、城市品质提升、“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全市重点工作内容。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主管领导靠前指挥。沈阳市房产局充分发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由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配备两位主管领导强执行、抓落实,与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改造地块,协调省住建厅提前2个月下达沈阳市棚改任务;作为市政府授权的购买主体,强力推进履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完成政府采购立项、挂网及招标,较原计划提前确定承接主体;仅用1周时间完成购买服务合同的起草、论证及签订;会同市发改委,协调农发行,仅用10天时间完成从可研报告编制到贷款评审,实现首批15.5亿元棚改贷款当天评审当天放款,创造了沈阳贷款奇迹。
棚改进程中,沈阳市房产局定期深入现场,督导改造进度。一方面走访棚改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和改造意愿;另一方面与现场工作人员座谈,调研最基层工作,了解实际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解决方法,改造进度明显加快。
同时,全面掌握棚户区改造底数,对全市80个棚改地块,16348套改造任务实施台账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沈阳市政府要求的阶段性目标及全年改造任务。
沈阳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他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发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千方百计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让更多棚改居民早日圆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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