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新规落地:违规转租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

来源:经济日报 2018-12-04 09:20:49

原标题:北京公租房新规落地:违规转租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住建委网站获悉,近日北京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的监督管理,产权单位发现承租家庭涉嫌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经查实确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及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发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息档案,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切实落实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管理责任

产权单位发现承租家庭涉嫌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应主动询问并进行核查,经查实确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及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向承租家庭申请地所在区和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录入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强化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监管职责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租房项目的使用监督管理和保障家庭的资格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在收到公租房产权单位报送的违规家庭材料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其中,经调查属实的,承租家庭申请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发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息档案,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和联合惩戒力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做好对各区公租房转租、转借查处工作的检查、指导和重点事项督办,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各区报送的转租、转借违规家庭基本信息及行政处理结果,应及时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关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严厉打击经纪机构、租赁企业违规从事公租房相关业务

公租房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公租房小区周边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等加强巡查,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严禁经纪机构、租赁企业违规从事保障房资格申请,意向登记代理及公租房转租、转借等业务。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对违规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人员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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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新规落地:违规转租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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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家庭涉嫌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经查实确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及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发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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