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被撤销居民状告区政府 通州区长出庭应诉

来源:新京报 2018-11-26 13:42:56

认为镇政府先是确认了自己是宅基地的权利人,此后又对该权属予以撤销,家在通州的崔女士就此向通州区政府提出复议,在复议被驳回后,崔女士将区政府诉至法院,今日(26日)上午,四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通州区区长赵磊作为被告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崔女士起诉称:其是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128号院的所有人。2017年,该院被拆迁,村委会及永顺镇政府均在《老宅基地认定申请表》、《宅基地使用状况核定表》中盖章确认其为宅基地使用人。

据了解,崔女士所诉的128号院的使用权问题,曾经引发多次诉讼纠纷,崔女士的叔叔崔某曾多次起诉请求确权,但目前未得到法院支持。

2018年6月28日,镇政府作出《决定书》,撤销了此前镇政府盖章确认行为。2018年10月10日原告申请行政复议,被告以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的申请,故请求法院撤销《复议决定书》。

崔女士认为,通州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因此请求法院撤销被告于2018年10月10日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今日上午,通州区长赵磊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另外两名代理人一起出庭应诉。

对于崔女士的起诉,通州区政府答辩认为,本案中,涉诉128号院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房屋使用几十年,但没有有效的权属文件可以证明该土地的归属。按照规定,乡镇级人民政府并不承担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而诉争的镇政府所做的《决定书》只在负责拆迁的一个“六方小组”内部流转,对外并不发生效力。

通州区政府认为,镇政府的行为不应视为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

在今天开庭过程中,通州区长赵磊表示,区政府驳回原告的复议请求,并不是剥夺任何人拆迁的权利,目前的情况是,对于原来没有异议的认定,现在出现新的情况和证据,因此要对原来的认定作出修订。接下来有关128号院新一轮的认定即将开始,区政府也会督促拆迁人尽快作出认定。

该案今日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王巍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宅基地使用权被撤销居民状告区政府 通州区长出庭应诉
来源:新京报2018-11-26 13:42:56
认为镇政府先是确认了自己是宅基地的权利人,此后又对该权属予以撤销,家在通州的崔女士就此向通州区政府提出复议,在复议被驳回后,崔女士将区政府诉至法院。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