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苏州引进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可不受户籍、个税等限制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8-11-07 20:35:51
各园内企业:
根据《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现开展苏州市人才乐居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时间
2016年10月1日以后,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个人及家庭在苏州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2018年11月6日—11月28日。
二、申报对象
A-E类人才:其中E类人才为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 3 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三、资助方式
1、乐居购房帖;
2、乐居租房帖: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 800 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 600 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 400 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3、乐居直通车:A~E 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
4、乐居助力贷。
四、申报方式
参保地在创业园的单位 账户注册格式:cyzx+联系方式,方便我们在大库里找到您,实时审核您填报的信息。
说明:对获批过各类领军人才计划等相关专项人才计划的,安家补贴按相关领军人才政策执行,不再重复享受乐居工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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