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资格将放宽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8-09-05 11:17:58

原标题: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资格将放宽“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可申请且不收地价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元春)今后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资格将放宽,“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申请,且不计收地价,审批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记者4日从市政协2018年监督性提案办理评议会上获悉,《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获市政府原则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市政协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刘润华,市政协党组成员王芃出席会议。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不需全部业主同意了

今年,市政协选择了7件主提案和10件相关提案作为本年度监督性提案,并从5月份开始,由7个督办小组开展协商督办工作。目前,这7组监督性提案的办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4日下午,市政协分别就《关于深圳最大的围屋群落保护和活化利用的提案》《关于务实推进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以及《关于深圳创建无障碍城市的提案》等3组监督性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评议。

其中,对于市民非常关注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问题,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徐荣透露,目前,《管理规定》已获原则通过,将于一两周内正式出台。

据介绍,过去,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需取得所有业主同意,这也是实施起来最大的难题。因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了申请资格、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明确将加装电梯申请资格放宽到“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也就是“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办理加装电梯规划手续,不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暂不计收地价。与此同时,《管理规定》还进一步优化审批,将两个阶段的报建审批(建筑设计方案核查、工程规划许可)简化为一个阶段,即业主提交加装电梯施工图和其他资料就可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此,参加评议会的委员们纷纷表示赞同。同时他们也提出,由于“双三分之二”的比例可能会回避掉反对加装电梯的低楼层业主,因此一定要关注、积极应对政策实施后可能带来的反弹。

资金分摊比例有了参考方案

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往往高楼层的业主非常赞同,而低楼层的业主却积极性不高甚至反对,很大原因在于建设资金的分摊难以协调。在今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杨辉也提出建议,希望对于建设资金分摊这一核心问题,市政府应给出指导性意见。市政协在提案督办建议书里也提出这一建议。

对此,市规土委采纳了委员和提案督办建议书的建议,在《管理规定》中增加了资金分摊比例参考方案。同时,《管理规定》明确,各区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资金补贴政策。

但市规土委也认为,业主加装电梯涉及较为复杂具体的现实问题及利益问题,加装电梯工程需作为建设主体的业主自主协商主导推进,政府部门在加装电梯工作上无法做到大包大揽,而是在政策层面予以支持鼓励,搭建矛盾调解平台,促进业主协商,在建设过程中予以专业技术指导。

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边申请加装电梯边开展棚改

整片住宅小区已经在做棚改前期工作,但有的单元却已申请加装电梯?市规土委在提案答复上还提出,由于缺乏统筹安排,目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市规土委提出,为了提升市民居住品质,近期各区政府陆续开展了老旧住宅区居住品质提升惠民工程。但由于各项惠民工程的牵头单位不同,存在住宅区内反复开挖施工、干扰居民生活等问题;惠民工程与相关棚改工作也未协调好,如有的小区刚改完排污管、供水管就拆除棚改。同样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出现类似情况——有的小区一边申请加装电梯,一边开展棚改前期工作,如福田区红荔村正在开展棚改前期工作,但已有几个单元申办了加装电梯手续。

市规土委认为,政府开展水电气惠民改造工程,支持加装电梯,都是为了提升住宅区的居住品质,应该加强统筹工作。建议市政府将加装电梯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统筹协调好加装电梯与棚改、市政改造等提升居住品质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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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资格将放宽,“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申请,且不计收地价,审批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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