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法违规中介开展“租金贷”等业务

来源:新京报 2018-08-28 11:13:32

  近期,市场上部分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联合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机构等贷款机构开展“租金贷”业务,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造成租客、房东合法利益的重大损失。对此,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于今日(8月27日)发布防范“长租公寓”涉互联网金融风险提示通知指出,相关业务隐蔽性强、违法类型较多,严禁与违法违规从事长租公寓业务的中介服务商开展类似“租金贷”业务合作。

  通知提醒,“租金贷”模式看似方便,但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贷款资金被服务商挪用的风险。部分服务商向租客承诺“押一付一”,相比租房常见的“押一付三”或“押一付六”而言,“押一付一”对租客具有较大吸引力。但实际操作中,服务商却在租客不知情或者未对租客进行充分地风险提示的情况下为租客办理了“租金贷”服务,具有较强的蛊惑性、欺诈性。

  通知进一步提醒,上述业务模式违法类型较多,少数服务商及其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租客和房东存在损失资金的风险,容易产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旦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资金链断裂、倒闭或恶意跑路,租客将损失押金和预缴的租金,且房东未收到的租金损失将由房东本人或者租客承担。同时,租客仍需继续向贷款机构支付贷款本息,租客已支付租金而房东却收不到租金,租客要求继续租住而房东要求租客退房,双方对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极易产生纠纷。租客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租金贷”时未明确认识到该种风险,而服务商为了发展业务、扩大规模也未履行告知义务。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该市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严禁与违法违规从事长租公寓业务的中介服务商开展类似“租金贷”业务合作,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不相符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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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法违规中介开展“租金贷”等业务
来源:新京报2018-08-28 11:13:32
近期,市场上部分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联合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机构等贷款机构开展“租金贷”业务,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造成租客、房东合法利益的重大损失。对此,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于今日(8月27日)发布防范“长租公寓”涉互联网金融风险提示通知指出,相关业务隐蔽性强、违法类型较多,严禁与违法违规从事长租公寓业务的中介服务商开展类似“租金贷”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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