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楼市新政:限购范围扩大到全市

来源:中新经纬 2018-08-07 08:18:26

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6日消息,沈阳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进一步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各地区住房用地供应量,加快供地进度和时序。通知强调,严格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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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

通知指出,扩大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通知称,增加住房用地和商品住房供应量。一是进一步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调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多渠道增加各地区住房用地供应量,加快供地进度和时序。二是增加商品住房市场供应量。对已通过预售价格指导且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申报预售许可,不得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入市时间;取得预售许可后,须在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房屋销控表,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属于开发企业原因造成开工延迟的,对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开发企业,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严格落实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加强施工进度管理,监督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开工、施工和竣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开发企业,不得在我市竞买新的土地。

通知明确,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一是对在售商品住房项目,严格执行我市现行相关政策。分期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本期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前一期指导价格;首次入市的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周边同质可比项目销售均价,周边无同质可比项目的,按成本法核定。

二是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或限地价、竞配建、竞租赁住房、竞自持等方式供地。核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时,配建设施、租赁住房、自持房屋等开发建设费用,不得计入销售部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

通知强调,继续加大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力度。严格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签订阴阳合同、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对在销售中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开发企业,暂停预售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在销售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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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楼市新政:限购范围扩大到全市
来源:中新经纬2018-08-07 08:18:26
沈阳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进一步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各地区住房用地供应量,加快供地进度和时序。通知强调,严格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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