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合伙人制:大变革时代的“休戚与共”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8-08-02 10:48:49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才不会干枯,一个人只有加入优秀团队、优秀平台才不会失败,一个组织只有拥有杰出的合作伙伴、志同道合的同路人才能把事业越做越大。

 

万科绿地泰禾旭辉等房企陆续推出事业合伙人制度之后,福晟集团事业合伙人制度日前也正式对外发布。该公司董事局主席潘伟明谈到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时表示,当今的时代是一个奋斗赢取未来的新时代,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新时代,也是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时代。在这样一个充满机遇的新时代里,福晟集团事业能够发展到多大、多强、多好,最关键的就是要看公司能够与多少优秀员工、优秀事业合伙人、优秀战略伙伴合作共赢!

 

潘伟明的观点一语道破事业合伙人制度的真谛。大变革时代,曾备受各大房企推崇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正走向十字路口,以利益共享为核心的事业合伙人制度风生水起。面对不确定的市场,各大房企都希望通过共同持股的方式让员工实现利益共享、以事业合伙人身份在公司发挥最大才华,进而与公司“休戚与共”。

 

回想起来,在房地产行业内最早提出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当数万科。早在2014年3月初,万科便提出“事业合伙人”,并在随后的3个月内先后建立了公司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制度。公司持股计划是将事业合伙人在经济利润奖金账户的全部权益统一委托给盈安合伙进行资金管理,并用融资杠杆融得的资金购买万科股票。项目跟投制度则主要针对项目层面,规定了部分管理层必须跟投的机制,也激发了普通员工参与项目跟投的积极性。

 

为什么房企越来越密集实施事业合伙人制度?这与当下房企所处市场环境有关。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至今,开发商盈利模式已发生转变。在被誉为房地产黄金时代的过去十年中,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能拿到地就能挣钱,可坐享土地价值升值红利。而现在,房地产行业开始逐渐进入到精细化时代,地产项目的盈利和周转更多取决于公司团队的市场预测、投资眼光、融资能力、产品打造、操盘能力及后期的运营管理能力等。在此背景下,事业合伙人制度对于提升运营效率、增加企业员工积极性、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增加企业收益,尤为重要。

 

那么,事业合伙人制度究竟有哪些功效?基于实践经验,万科某位高层公开表示,项目跟投制度出台后,公司员工在加快项目周转、节约成本、促进销售等多方面越来越体现出合伙人的意识和作用,对提升项目、所在一线公司乃至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一线公司管理层和项目管理者强制跟投,拿错地、拿高价地的风险将得到有效控制,而这恰恰是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

 

对此,潘伟明也表示,股份共享是事业做大和事业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没有股份共享、利益共享,企业一定难以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下去。“与薪酬及跟投并举而行、叠加运行的福晟事业合伙人制度,是一项在现有的薪酬体系及跟投制度下创新的长期共享激励制度,是一项更具体、更具落地性的共赢共享措施,也是与福晟共成长、共繁荣的长效机制。”

 

能意识到将事业合伙人制度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长效机制,确属不易。因为对于事业合伙人,还存在一个最大的制约因素,那就是核心领导者的境界和胸怀。如果企业的核心领导人并不把事业合伙人制度当作长效机制,而是把事业合伙人制度当作一种绩效体系、一种管理工具,最终一切关于企业未来美好的顶层设计都可能沦为空谈。

 

在这个问题上,阿里巴巴的实践或许能给我们以启示。阿里巴巴之所以成功,不在资本运作和政府扶持,而在于事业合伙人的公司治理模式吸引了一大批既懂互联网又懂底端需求的高级人才。而资本市场对其认可,并非是所处行业本身的“高大上”,而是其治理模式对于创新和开拓市场具有无限驱动力。

 

因此,就事业合伙人标准而言,不仅要有创造价值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价值观,且对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通过价值共创、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引导员工建立文化认同、企业忠诚并激发其创业激情和工作热情,进而才能实现公司业绩和个人收益的增长。

 

需要说明的是,事业合伙人制度是企业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真正激发知识资本的创造力而设计的一种内部制度安排,但并不是简单的利润分享计划,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和个人的双赢。

 

同时,事业合伙人制度虽好,但并非适合所有企业。对于大中型房企而言,为应对市场风险、凝聚人心,合伙人制度确实会有较好的效果。但对小型房企而言,传统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或许有着更大的帮助,不但能带来先进经验和完善的规划,还能帮助企业扩张。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型房企就不能采用事业合伙人制度。最终还是需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核心诉求判断哪种模式更利于企业发展。

 

(本文作者系北京艾力森中研咨询有限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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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房企越来越密集实施事业合伙人制度?这与当下房企所处市场环境有关。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至今,开发商盈利模式已发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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