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相关部委一直强调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但一些地方土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严重,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问题大量存在,影响了用地效率提高和用地方式转变。
为消化地方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自然资源部7月31日对外发布《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要求地方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处置闲置土地。
根据通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大力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具体来看,明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具体任务和奖惩要求,对两项任务均完成的省份,国家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时,将在因素法测算结果基础上,再奖励1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任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宅地闲置还在增加
所谓批而未供土地,是指自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依法已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用或农地转用,而未供应出去的土地。
批而未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批而未征,原来的集体农用地已经取得省级政府农转用审批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未征收的土地;一种为征而未供,土地已经取得农转用手续,并征收成为净地,但还未出让给开发建设单位。
这类土地的规模有多少?目前尚难找到一个官方认可的历史总量数据。
原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冯文利在“2016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布会”上曾透露,2016年全国批而未用面积177.3万亩,较2015年减少了64.3万亩。全国批准建设用地450.1万亩中,当年建设面积272.8万亩,批准用地使用率为60.6%。
国土督查机构2015年曾发布数据称,华北五省(区、市)2009至2013年批而未供总面积为13.97万公顷,闲置土地2109宗,涉及土地面积1.14万公顷。华北五省(区、市)五年平均批而未供率为35.58%。
还有一个数据是,原国土部2014年开展节约集约专项督查,清理出批而未供土地1300万亩和闲置土地100万亩。
对于闲置用地的处置,此次通知再次提出了要求: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认定,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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