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日前佛山发布《佛山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通过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切实有效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有所居”问题。
佛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在本市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家庭成员或本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以家庭为单位可申请配售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价格应充分考虑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一般低于同期同地段楼盘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10-20%。允许承购人增购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直至取得完全产权。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可在个人出资不低于60%的条件下,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资份额,形成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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