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投建项目审批减至45个工作日内

来源:新京报 2018-03-20 15:25:02

昨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市规土委获悉,该委会同有关单位发文,改革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通过实施分类管理、精简审批前置要件、“多规合一”平台统筹、市政接入“一站式”窗口服务、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只进一扇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多项措施,精简审批环节,将办理时限压缩到45个工作日内。


在审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方面,改革提出为建设单位办事“减负”。对于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招投标,节省建设单位的费用和建设周期。


“应减尽减”


新建扩建项目办理时间至少减六成


市规土委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9个委办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土委副主任王玮就意见进行了解读。据悉,这次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主要针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是近年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


“我们推进这项改革的目标是要努力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被动受理审批到主动协调服务的转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改革重点分为六个方面,包括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限应减尽减;精简审批前置要件;政府各部门主动统筹协调;建立一家受理、部门联动并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建设单位“只进一扇门”;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由“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由“从严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以及实现在线审批登记。


其中,分类管理改革对项目审批环节应减尽减。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将分类施策,不同类型的项目适用不同的审批流程。《意见》将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式分为内部改造、现状改建和新建扩建三类。内部改造项目最为简化,可直接从施工许可开始办理,从工程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时间中政府工作时间只占21个工作日。现状改建项目,可直接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始办理,从工程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时间中政府工作时间只占28个工作日。新建扩建项目,须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始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9个工作日减少到29-44个工作日。


“办一送五”


建设单位申请1次可获全部6项批文


在审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方面,改革提出为建设单位办事“减负”。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能减则减,不再设置“兜底条款”。


对于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招投标,节省了建设单位的费用和建设周期。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函或资金到位证明,提高了建设资金周转效率。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


此外,由规划国土部门协调各委办局共同搭建“多规合一”平台。将原来作为审批环节的各种评价,前置到与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并规范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决策程序,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


规划国土部门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为建设单位出具土地预审意见、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含城市设计要求)、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规划用地批准文件。也就是说原来需要在市规划国土委申请六次的六个办理事项,现在申请一次就可以取得全部六个批文,对于企业而言就是“办一送五”。


同时,原来分散在各市政公用集团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项目集中到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建设单位可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同步申请办理;并公开办事流程,限定办理时间,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


“互联网+政务服务”


各类审批将逐步实现网上报审和推送


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次的审批流程改革也以此为目标进行了系统的设计。


主要包括:通过构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将施工图建筑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办理,各部门结果互认,变“多次审查”为“一次审查”。建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变“多部门多次验收”为“统一办理一次验收”,将竣工验收由原来的专项验收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税收征管“一窗”办理,减少建设单位跑路次数。


在监管方面,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建设单位须就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并在竣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做出书面承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施工图、承诺书以及规划国土部门推送的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核发施工许可证。


此外,“信用管理”与全过程监督挂钩。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评价,作为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承诺的工作内容,后置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由规划国土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即开展监管,并向相关部门同步推送有关信息,确保建设单位的各项承诺以及各相关审批事项的要求能够落实落地。


改革提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在线审批登记。改革从施工图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入手,逐步扩大网上审批的覆盖率,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电子化。目前办理施工许可已实现网上打印电子证照,今后将逐步实现各类审批事项网上报审和推送。


■ 声音


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教授熊英子:


《意见》对标国际标准 强调企业获得感


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在《意见》制定之初就参与进来,这次,他们作为政策制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介入。


熊英子教授是该中心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她表示,此次改革《意见》是一个涉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全流程全方位的深度改革方案。从意识和理念上看,《意见》是理念变革先行的产物,体现主动意识和服务理念,推出了由建设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到建成后的一整套的改革办法与实施细则及配套保障措施,变被动受理审批到主动协调服务。从政策拟达到目标设置看,《意见》既向国际先进看齐,是高标准的;又强调企业体验和获得感,是接地气的。从工作方法和机制看,《意见》出台过程体现了北京市规土委等北京市各相关部门工作模式的创新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经过评价,熊英子所在的项目团队认为《意见》是北京市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全方位深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汇总,通过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节约企业办事成本,切实解决以时间长、手续多、材料多和部门多“一长三多”为代表的企业痛点,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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